30岁男性,投保《平安鸿祥两全保险(分红型,2004)》,30年交费,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,交费期内附加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的《平安附加残疾意外伤害保险》。 保费支出:年交保费3150元。 基本保险利益: ·满期生存保险金:被保险人保险期满时仍生存,领取10万元满期生存保险金。 ·身故保障:被保险人身故,领取10万元身故保险金。 附加保险利益: ·意外残疾保险金:交费期内,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造成残疾,领取残疾保险金。 分红: ·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,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。分红是不确定的,若我们确定 有红利分配,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(附加保险利益不参加分红)。 本公司声明:以上举例仅为理解条款所用,并不代表本产品实际分红及生存金累积生息情况,实际分红情况以本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为准,实际生存金累积生息利率由本公司确定,特提醒客户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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